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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国土局办事员日前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难题:海口一宗地有两公司都手持司法文书来办理过户手续。
这宗地块位于海口市龙昆北路国贸中心东侧,面积2089平方米,其70%产权的原使用权人是海南隆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隆华公司1995年因为债台高筑,不知去向。随后,施工队、银行、信用社等债权人先后将海南隆华告上法庭,接着隆华的地产房产纷纷被查封。
据悉,该地先后被3家法院重复查封,两家已审结开始办过户。其中一方是湖南金湘信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。据长沙天心人民法院法官田武介绍,1993年海南隆华以该地和地上房产抵押向湖南金湘贷款650万元,至今未还。天心法院受理该案后,于1996年4月15日查封该地的70%使用权及地上未完工的建筑物(即隆华公寓)。该案在1996年审结,天心法院将以上查封财产判给湖南金湘。
要求办理过户的另一方是江苏淮阴市建筑工程公司。据介绍,淮阴公司1994年垫资300多万元建隆华公寓,后因隆华公司拖欠工程款,规划13层的隆华公寓只建了8层,被迫于1995年停工。停工后,淮阴公司将海南隆华告上法庭。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,于1997年6月5日查封该地,并于1998年两次公告拍卖该地偿还工程款。但是,因为拍卖未成交,1998年7月2日,法院裁定该地70%的土地使用权和隆华公寓变卖给淮阴公司,以抵偿所欠部分工程款。淮阴公司于今年初开始持法院裁定书办理过户,但至今未果。
据了解,第三家查封该地的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。但该法院未曾执行过户。
要求过户的金湘方认为,三家法院中,天心法院查封在先,所以应将该地及地上的“半拉子”隆华公寓过户到湖南金湘名下。
淮阴建筑公司也据理力争:淮阴公司是经历法定程序才得到这块地的,市国土局理应为该公司办理过户。
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两家法院的司法文书发生冲突,应由两家法院或上一级法院做出协调。9月7日,国土局召集双方协商此事,但双方各执一词,国土局不得不将过户手续暂时搁置。
摘自《海南日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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